4 试验程序
如果有关标准无另外的规定,试验应按4.1-4.7 条的顺序进行。其中预处理、初始检测、恢复和
最后检测应尽可能在稳定的大气环境条件中进行。
4.1 预处理〈试样制备〉
使试样处于初始检测和条件试验所需的状态。例如z 试样表面的清洁、试样内部的干燥、干燥剂的
更换、易蚀部位的涂防护材料等。试样温度需调节到环境温度的3C之内。
4.2 初始检测
预处理后,条件试验之前,试样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。
4.3 条件试验
初始检测后,试样按有关标准中所规定的严酷等级和工作状态进行试验。
4.4 中间检测g(仅适用于工作状态2 )
在条件试验期间试样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-
4.5 恢复
使试样处于最后检测所需的状态。例如:把温度调节到预处理温度3C之内。
4.6 最后检测
试样经恢复后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。
4.7评价
对试样能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作出判定。